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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城市理想系列之一:绿道化城市模式构想
《中国国家地理》杂志曾做过关于宜居城市的讨论,中国是否有真正的宜居城市?讨论的结果是大大的问号.臃肿而拥挤的城市中.人们在雾霾中挣扎.李开然 - 园林文章来源: 万方数据 -
城市战略规划评价模式研究-以国际大都市香港、纽约、新加坡为例
将城市战略规划评价模式分为"规划前评估""规划中监控""规划后评价"3个方面,对应具有代表性的国际大都市香港、纽约、新加坡战略规划评价案例,以"评价模式概念辨析-战略规划背景分析-战略规划评价模式分析-评价模式特点梳理"为研究推导主线,旨在国际视角下对城市战略规划评价模式进行系统归纳与比较.杨帆,孙晖 - 建筑学报文章来源: 万方数据 -
理性看待两大引擎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工业化、城镇化成为推动经济高增长的两大引擎.到2011年,工业化率和城市化率分别达到46.8%和51.3%.据估算,城市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带动人均GDP增加633元.在高速工业化、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土地的有效供给保障了经济高增长,土地的低成本推动了高速工业化,土地的资本化促进了快速城市化.但是,与传统发展方式一样,我国现有的城市化模式也存在不协调、不健康、不可持续的问题.政府主导的城市化和农民自动自发的城市化刘守英 - 中国土地文章来源: 万方数据 -
寒地城市综合体建筑创作实践-大庆萨尔图万达广场
以大庆萨尔图万达广场为例,从万达城市综合体的创作思路、选址模式、功能组织、建筑形态等几方面阐述了万达城市综合体在寒冷地区城市中的创作体会.李铁军,梅洪元 - 建筑学报文章来源: 万方数据 -
促进信息消费:城市的困惑与策略
困惑一:谁是信息消费的实施主体?过去的一些信息化建设,很多是政府主导的模式,由地方政府推动,但实际的建设效果并不理想.以公共平台系统为例,建设时由政府投资,建成之后由政府运维,由于缺乏成熟的商业模式,平台的使用率往往很低,难以实现预期目标,而且,在政府无法持续投入时,平台甚至难以维持下去.在促进信息消费时,应该如何明确政府的边界,理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是继续干预市场经营活动,郭明军 - 中国电信业文章来源: 万方数据 -
城市设计中结构性保护的理念与方法探索-新疆伊犁州特克斯县八卦老城城市设计研究
以新疆特克斯城总体性城市设计为例,通过对其设计成果、工作内容的解析,对城市设计领域内的“结构性保护”在理念与方法层面进行探索,并对结构性保护提出拓展性讨论议题.胡友培,丁沃沃 - 建筑学报文章来源: 万方数据 -
现实与实现-瑞昌石化办公北楼设计
项目条件2011年8月,我们接到项目设计委托,要对一座已经开始施工的厂区办公楼进行重新设计.项目位于洛阳河洛路,厂区中原有一座2000m2的办公楼和1.2万m2的厂房.需进行设计提升的办公楼处在厂区最北侧,紧贴现有厂房而建,原有设计已经完成,建筑基础的施工也基本完成,我们所要做的是在原有结构柱位格局不变的条件下对该办公楼进行新的设计(图1~3).在这个项目中,业主希望建筑中的标准办公空间尽量高敞,一方面将采用大面积开放式办公模式,空间太低的话效果不够理想;另一方面从功能上考虑建筑中也需要一些相对较低的小房间.让高矮悬殊王方戟,肖潇 - 建筑学报文章来源: 万方数据 -
以大科学观探索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成果-评《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研究-青岛发展模式、路径与战略》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城市化步伐加快,空间规模迅速扩张,人口急剧增加,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安全事故频发、交通供需矛盾紧张,发展瓶颈问题日益突出.同时,旨在破解城市发展瓶颈的轨道交通经济、社会、安全与空间发展,随着资金、资源与环境等压力,越来越不堪重负.加快研究和探索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为城市提供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交通环境,已经成为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课题.方新 - 科学学研究文章来源: 万方数据 -
大城市旅游结构性增长的驱动力-基于广州和西安的比较研究
以广州和西安两个省会大城市为例,通过比较广州和西安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的增长差异,指出广州城市旅游呈现显著的结构性增长,而西安城市旅游的结构性增长不明显.进一步基于层次与等级的旅游供给分析框架,解释大城市旅游结构性增长的驱动力.研究表明,城市功能和地位的提升是大城市旅游的结构性增长的主导驱动力.大城市要实现旅游的结构性增长,要重点提升旅游相关的城市功能和地位,如政治、文化、现代服务业、交通、商业和城市接待功能等,并配合旅游核心要素的建设以及旅游主题和特色的营造.结构性增长是判断大城市旅游发展效率的重要指标,也是指导大城市旅游发展的重要参照.梁增贤,保继刚 - 人文地理文章来源: 万方数据 -
错置的共同正犯:概念探疑与性质认定
在共同正犯的归属原理中,整体模式强调行为的整体性,将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作为共同正犯的成立条件.个别模式主张行为的个别性,仅仅将他人行为作为个人行为因果链条的延长线,使共同正犯的成立条件演变成单独犯罪的构成要件.这两种归属原理在对共同正犯进行诠释时都无法自圆其说,共同正犯的立法规定更多是共同犯罪性质认定的依据,未能给共同正犯的合理性提供充足理由.现有的错位的共同正犯概念阻碍了共同犯罪性质的认定以及共犯区分理论的发展.共同正犯从本质上只是一个阶段性的概念,是认定共同犯罪性质时的附庸产品.刘斯凡 - 湖北社会科学文章来源: 万方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