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万方
朱文英
足球运动员转会体系既是足球市场的需要,也是足球俱乐部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足球转会制度规定了转会窗、注册数量要求、保护期、转会费等限制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运动员转会的自由,但确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运动员转会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双方俱乐部签订转会合同、运动员与前俱乐部解除合同、与新俱乐部签订新合同的过程,而职业运动员转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存在诸多冲突.通过对运动员转会合同进行分析,俱乐部之间的转会合同在性质上属于一般民事合同,而运动员和俱乐部的工作合同则属于雇佣合同,因它们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因此,职业足球运动员转会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以利于足球转会的三方当事人以合同法平等、自由、公平、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为基础就运动员转会合同和工作合同进行充分谈判和协商,实现各方的利益追求.
潍坊学院,山东潍坊,261061
体育科学
20143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