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万方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通知规定,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90元和37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290元和7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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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管理
20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