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万方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能评工作程序2010年9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后,安徽省制定出台了《安徽省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管理办法〉细则》(皖发改环资[2011]18号?),从节能评估、节能审查、评估机构管理以及监管和处罚等方面对全省能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加强工作协调,形成能评工作合力,省发改委还印发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委内工作程序》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流程图》,明确了兄弟处室、单位所有备案、审批、核准项目,须由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并会签后,方可办理相关文件.初步建立了从项目申报到出具审查意见一整套的工作程序.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中国经贸导刊
20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