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万方
聂华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这为股票期权的实施创造了法律条件,是股权激励制度的一项重大突破,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也由理论研讨变成了实践探索,成为企业界和经济学家讨论的热点话题,笔者拟就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方案的各要素设计作一探讨.
股权激励制度 上市公司 高管人员 要素设计 激励方案 公司职工 法律条件 股票期权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审计
20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