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万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通知,证监会向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取的证券交易监管收费标准,对股票由按年交易额的0.04%.调整为按年交易的0.02%.收取:对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免收证券交易监管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收费标准 财政部 市场监管 期货 交易监管 证券投资基金
宏观经济管理
201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