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万方
葛治华,文阳
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一条分三款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进行了规定,然而面对日益纷繁复杂的劳动用工关系,同时伴随着近几年国内外严峻的经济形势,上述法律条文尚显单薄.如何正确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明确具体构罪要件,从而正确适用法律,成为司法实务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中的几个疑难问题进行分析.并对审判实践中可能遇到的情况一并提出浅见.
劳动报酬 刑法修正案 用工关系 经济形势 法律条文 适用法律 司法实务 审判实践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人民司法
20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