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转型,分享税制改革红利

原文链接:万方

  • 作者:

    夏竞辉

  • 摘要: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从6月1日起,电信业被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税率.这是今年继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后,我国"营改增"推广试行的又一重大举措."营改增"即相关企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是国家一项重要的税制改革,它解决的是各个环节重复征税的问题,改革后企业只需为自己的生产环节产生增值的那部分收入缴税,而不再需要重复缴纳上游企业已缴的税款.因此,"营改增"有利于完善税制、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营改增"本身将对我国电信业产生巨大影响.电信业是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将其纳入"营改增"试点,有利

  • 关键词:

    税制改革 我国电信业 国家税务总局 重复征税 改征 部分收入 社会专业化 交通运输业 上游企业 产业结构

  • 来源期刊:

    中国电信业

  • 年,卷(期):

    201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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