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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叙述与开放叙述:法律的两种电视话语再现
本文在对法律制度自身发展和其大众化过程中两对矛盾分析的基础上,分别考察了在中国电视屏幕上流行的"电视法制社教节目"和"法制题材电视剧"两种话语方式.通过比较分析它们在叙述过程中不同的诉求、手段和效果,电视社教法制节目通过相对封闭的叙述方式,将故事纳入法律的解释体系,可能弥合"应然之法"与"实然之法"之间的矛盾;法制题材电视剧则将法律融入更为广阔的社会语境,从而为现实生活与法律规则之间的矛盾共生提供一个相对开放的电视文本.陈笑春 - 国际新闻界文章来源: 万方数据 -
框架理论视野下的电视法制新闻报道研究-以"药家鑫案"的报道为例
本文以框架理论为分析方法,从宏观的主题、中观的信息来源与媒介立场、以及微观的视听符号三个层面,分析药家鑫案件如何在不向的电视法治新闻中被建构,提出新媒体时代,议题和意义能否被准确建构、组织并展开,仍然需要新闻价值、客观、平衡等等常规性的理念和实践.颜梅,庄剑峰 - 国际新闻界文章来源: 万方数据

